(一)市场非有效的理论基础
标准金融理论市场有效假说(EMH)的最简洁陈述来自于Fama(1970):证券价格充分反映全部可得信息。这表明,在有效市场上,市场价格是证券内在价值的最好估计,投资者使用可获得信息无法持续获得超额收益。Fama将证券市场的信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历史信息,一般指过去的证券价格、成交量和其他公司相关信息等;第二类是公开信息,如颁布红利公告等;第三类是内部信息,即未公开信息。他将股票对市场信息的反映程度分为三类,依此定义出三种市场有效的形式:(1)弱式有效,即投资者无法利用历史信息获得超额利润,这种形式的EMH也被称为“随机游走”模型。(2)半强式有效,即投资者不能从历史信息和当前公开信息获得超额利润。(3)强式有效,即投资者无法利用内部信息获得超额收益,这是市场有效性的最强表现形式。这一假设与机构投资者有密切关系。机构投资者在某些时候具备对某一行业或某个公司内部信息的掌握能力,他们可以通过基本面分析来预测相关证券的走势。如果市场处于强势有效,则机构投资者也无法获得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
有效市场理论实际是一个建立在完全理性基础上的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它建立在三个假设基础上:(1)理行人假设,即投资者完全理性,他们能够依据自身的理性判断对证券价值进行评估。(2)随机游走假设。如果上述第一点不完全成立,即某些投资者在某些时候没有按照理性模式作出选择,由于他们的证券交易是随机行为,市场上的这些随机行为会相互抵消,不会对证券价格产生实际作用。(3)套利假设。如果上述第二点也不成立,即证券价格在某些时候确实偏离了内在价值,那么理性的套利者会迅速行动,套利行为将很快消除非理性行为对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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