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转运司的地位与作用<br> 自公元前3世纪秦王朝建立帝制以来,中国传统国家的地方政区设置前后变化不大,其基本结构是与中央相对的郡县两级制。从西汉武帝时起,才在郡县与中央之间设置部州刺史,形成介于两者之间的监察区。从西汉(前206—公元8)到元(1271—1368),这种监察区设置经过长达1500多年的演变,才最终产生省一级地方政区的设置,形成省、州、县三级地方政区体系。宋代路级监司机构的设置,是这一历史演变过程最为重要的步骤之一。<br> 转运司是宋代主要的路分监司机构。<br> 中外学术界对宋代转运司机构的研究,已有相当的积累,尤其对转运司在地方行政、财政、监察、军事等各方面的作用,论述为多。留供后人研究的学术空间,重点在于进一步阐明宋代转运司机构在两宋时期前后的发展。本章主要即从转运司制度的确立、路分区划与财政区划、转运司与州军的财政关系这样几个方面,来考察这一问题,并在结论部分试探性地提出对宋代转运司在中国传统地方行政区划演变过程中独特地位的认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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