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是控制行政成本的有效手段
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的行政支出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之一,那么它是高是低,是否有效则需要通过对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来判定。此前,对行政支出只能通过是否合法合规来约束,降低行政支出没有科学的可量化的依据,而通过对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则可以对其效率和效益进行评判,为控制行政支出提供了可量化的依据,这就硬化了预算约束,可以进一步控制政府行政成本。预算专家希克(Schick,1966)就提出,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能够连接组织行为的总工作量和其间各类活动的单位成本。以邮政服务为例,要识别出每一个雇员可能处理的信件数量,就必须了解并且能够估计出所需处理的信件数量,这样邮政官员就能够估算出在下一年度预算中所需要的人员。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也确实起到了降低行政成本的效果。它通过对政府活动或支出项目的评价,获得政府活动或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绩效信息,从而为政府管理、预算资金分配、绩效与预算的结合和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提供客观依据。政府绩效评价有助于提高政府资源投人的效益,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效能。随着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深入,绩效考评开始与政府活动、资源投入结合,使政府预算管理模式也相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部分国家开始由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模式转向基于绩效的预算管理模式,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等。根据世界银行专家库赛克的提法,绩效考评的结果有以下十种用途:满足当选官员向公众证明已履行受托责任的需要;帮助提出预算申请,考察预算申请是否合理;帮助做出日常资源分配决策;促使深入考查存在的绩效问题和需要的改正措施;帮助激励全体人员继续完善项目;阐明和监督承包人和授予人的绩效情况;为特殊的、深层次的项目评估提供数据;有助于更有效地提供服务;为战略性和其他长期计划提供支持;更好地与公众沟通,建立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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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井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