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预算会计总论
第二节 预算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一、预算会计的概念
预算会计是以政府和单位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核算为重点,用于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一个会计体系。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国家预算执行中的预算资金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宏观经济和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因此,预算会计是国家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理解预算会计的概念,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预算会计主体
预算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包括会计为之服务的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2.预算会计客体
预算会计客体是指预算会计工作的对象,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单位预算资金以及有关经营收支的运动过程和结果。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客体主要是预算收支和结余等财政陸资金运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的客体主要是预算外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和结果;行政单位会计的客体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活动;事业单位会计的客体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以及有关经营收支的过程和结果。
3. 预算会计地位
预算会计是以会计学原理为基础的一门专业会计,与企业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共同构成了我国三大会计体系。因此,预算会计同其他会计分支一样,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一系列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但是,由于政府与事业单位具有显著的组织特征,所以预算会计在基本前提、核算对象、会计政策等方面又表现出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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