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李昴英见何人鉴家人丁兴旺,又帮助他在沙湾买田置产,向官府买下沙湾以南的沙田三百顷,为何氏家族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何人鉴由广州迁移到沙湾定居,从此在这里开创基业。由于此地是冲积层,不断聚沙成田,加上何氏后辈也因发达而不断买田置产,因此何氏族田的面积不断扩展。到明朝嘉靖年间,沙湾何氏家族之沙田已多到需要编号为记(按陈白沙先生赠予留耕堂之十四字对联“阴德远从宗祖种,心田留与子孙耕”为号)。据说何氏家族最盛时有沙田56000余亩,成为番禺之冠。而这些沙田都很肥沃,且有蚝生其中,因此,田产越多,收人越丰。“沙湾何”从此以富闻名。
而何人鉴所生的四个儿子也都很有出息:长子何起龙,是南宋淳祐十年(1250年)进士,官至太常寺正卿;次子何斗龙,南宋宝祐六年(1258年)特科省元;三子何跃龙,官至从事郎;四子何翊龙,由明经官至文林郎。据说他们的子孙也出任过州县的学正、主簿、教授一类职务。尤其是到何氏第五代何子海,先在元朝至正年问中举人,后登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进士,使沙湾何氏在地方上的声誉越来越响。
后来,何人鉴四个儿子的后代分别繁衍为甲、乙、丙、丁四房。随着世代的繁衍,这个家族的规模也不断扩张,形成了分别以(甲房)六世和(乙房和丁房)九世为中心的十四房的宗族系统。
为了纪念和供奉先祖何人鉴,同时也为了团结族人,壮大家族势力,何氏后人于南宋德祜元年(1275年)修建留耕堂。留耕堂田亩收入均属“公尝”,所有田产全为族内子孙承耕。初期,族人每承耕一亩田地需向留耕堂缴实物地租稻谷60斤,后来增至100斤。
留耕堂一方面收取“公尝”,另一方面又用这些“公尝”给族人发放各种“福利”,可谓收之于族人用之于族人。其中有三项制度即使放在今天也很先进,那就是分荫、奖学和养老。
“分荫”就是指分得何氏家族一份“福荫”。凡何氏家族中,每有男孩出生,即需向值理报生,注入簿中,即谓之“丁”。添丁人家于每年正月十五到留耕堂及小宗祠等挂花,标名某某得子名某某,使全族人知晓,谓之“开灯”。开灯后,每一新丁即可在留耕堂分得一“荫”(相当于7亩田租之值);再加上各种小宗祠、会份等收入,何氏家族中的男丁,每年各项开支全部由家族解决,毫无生活之忧。如节俭者,尚能有余。因此当地流传有“沙湾何,有仔唔忧无老婆”的说法,就是说只要是沙湾何氏家族的人,生了儿子不用担心他娶不到老婆,可见“沙湾何”的富有程度。
“奖学”就是奖励读书之人。何氏家族的男丁凡到人学年龄,可免费在族办小学读书;升中学者,可免费到广州禺山中学及八桂中学读书(抗战后可免费人象贤中学读书);升大学者,可免费人住广州何氏之六大书院(如“文屋”“青萝”等)。其中,中学毕业者,可得“荫”2份(相当于14亩田租之值);大学毕业者,可得“荫”4份(相当于28亩田租之值);留学外国者,可得“荫”8份(相当于56亩田租之值)。正是因为留耕堂有这种奖励读书的办法,所以何氏家族中文化名人辈出。
“养老”就是由留耕堂统一给族中老人分“荫”钱,使之老有所养。族中凡年满60岁者,可分得“荫”钱2份,70岁者得3份,80岁者得4份,年纪越大,所得的“荫”钱越多。此外,族中每10年举办一次十分隆重的“饮锦”大宴。是年,族丁中凡年满60岁者,均可带全家到留耕堂入席,并受特赏。席中最老者谓之“寿头”,所得奖赏更多。
除此三项福利制度外,何族中某一男丁去世,即可向留耕堂领取名为“寿帛金”的丧葬费。
总之,“沙湾何”仅靠家族的力量,就可以使族人生有所养、长有所教、老有所赡、死有所恤,足见其家族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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