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中国音乐家协会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小提琴演奏的考级活动,对全国小提琴的普及教育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于小提琴教材的起点高、学习的难度大,故在2000年根据业余学琴的特点(文化学习重,练琴时间少),对原有考级教材做过一次修订,对广大琴童应试合理选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我们仍然感到修订的教材还不够完善。根据老师们在教学中的切身感受、琴童们在考级中显现出的不足之处,以及考委们提出的一些改进意见,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决定,对现有的考级教材再做一次修订,并责成小提琴专家组在广泛听取意见后充分讨论,分工准备,逐级研究,进行修订。 在教材的修订过程中,专家组的指导思想明确: 一、教材的修订是为了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更有利地推动琴童们的练习和提高他们的学琴情趣。考级的教材过难,考级的要求过严,必将脱离实际,起不到推动普及教育的作用;考级教材过于简单,考级的标准过宽,必将失去考级的意义而流于形式。因此,将其修订成为合理的、规范的教材便是这次工作的宗旨。 二、在教材的修订过程中,坚持以原有的教材为基础,保留大部分合理的内容。对于部分内容(如音阶、中国作品……)做了充实,对于部分内容(如练习曲、外国作品……)做了调整,对于部分内容做了删减。 三、从总体上将各级教材的程度适当下降。将音阶、练习曲的程度安排得比乐曲的稍难些。外国作品和中国作品的程度力求配置相等。总之,希望学生们按教材认真练习,循序渐进、稳步提高。 四、将原有的协奏曲、技巧性乐曲及外国小品,通编为外国乐曲是符合逻辑的。把水平相等的三种体裁结合起来,供学生们在练习中选用,在精力许可的情况下要求多练。考级时可选奏其中一首。这样适当减负为的是要求更好的演奏质量。今后的考级内容由原来的五项改为现在的四项,具体分为:一、音阶;二、练习曲;三、外国乐曲:四、中国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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