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墀,1929年11月出生,安徽安庆人。九三学社社员、作曲家、国家一级作曲,任职于安徽省黄梅戏剧院。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戏曲音乐学会会员,安徽戏曲音乐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音乐家协会理事,黄梅戏艺术发展基金会理事。历任安庆地委文工团,安徽省文工团,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团)音乐组长、作曲等。1959年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理论作曲系干部进修班作曲专业。主要作品有黄梅戏音乐《天仙配》,电影《牛郎织女》、《龙女》,黄梅戏音乐电视连续剧《西厢记》、《朱熹与丽娘》、《团圆之后》,电视艺术片《千里共婵娟》及舞台剧《打金枝》、《红楼梦》、《春香传》、《党的女儿》、《红色宣传员》等。多次获“金鹰奖”、“飞天奖”。<br> 其作品富有浓郁的黄梅戏特色,并且有时代感。善于运用黄梅戏音乐的典型音调,并灵活自如地从中国戏曲音乐及民族、民间音乐的大传统里汲取养料,从而丰富、发展本体,突出地体现剧种清新、优美、动情的风格特点及戏剧性、抒情性相结合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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