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1)界区功能。产权制度具有界定产权主体之间、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功能。拥有了产权,就界定了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界区,主体才可能与非主体之间彼此独立,并可能平等地进行商品交换。产权制度的界区功能是在确定产权归属的过程中发挥出来的,产权的确定过程也就是界定产权主体权利和责任的过程。界区功能是产权制度最基本的功能。
(2)激励功能。产权制度的激励功能是指由于产权的确立而使产权主体积极努力行为的功能。产权的确立意味着产权主体利益和责任界限明确了,产权主体可以使用产权来谋求自身利益的扩大。这种激励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利益刺激,它对产权主体的激励程度大大高于一般收入分配所产生的经济刺激,而且,由于产权的持久性会使产权主体更多地追求长远利益。
(3)约束功能。产权制度的约束功能是指产权确立之后,对产权主体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产权的确立明确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界区,产生了激励功能,由此也必然产生约束功能。这种约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者对法人的条件约束,如通过股东大会约束法人的行为;二是法人以财产权利来约束自己的冒险行为,因为法人所支配的财产既是它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基础,同时也是其承担风险的能力界限。所以,产权的确立能对企业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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