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能管住领导的制度才能“管用”<br>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要“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注重制度建设并且讲求制度的实效性是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的关键,但如何让制度真正“管用”是一个很值得广大领导干部思考的问题。<br> “十公开”系列制度的设计、推行以及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让河北交通的廉政制度创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在策划“十公开”系统制度的时候,焦彦龙厅长对负责制度设计的干部同志(主要是纪检、总工程师、基建处的相关同志)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们就想着,首先想着厅长焦彦龙,假设他想暗箱操作,想干预,通过咱们这个制度他干预不了了。副厅长也不能干预了,处长也不能干预了,再往下,具体负责操作的这些同志也不能干预了。照着这个要求,你们去设计制度吧。”在设计廉政监督机制的时候,他请具体负责技术层面的纪检和工程的同志把厅长本人当成“假想敌”,然后再要求他们把与工程有关的各级干部当成是“假想敌”。可想而知,有主要领导的这份坦荡无私,负责制度设计的干部才有可能设计出有效管用的制度来。<br>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执政党对国家和人民的承诺,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精神。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最关键的是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理念贯穿于日常言行之中,以点滴细节体现公共精神。<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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