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变部分建筑性质从规划(含现状)医疗卫生设施服务半径覆盖范围、规划幼儿园(含现状)服务半径覆盖范围、规划小学(含现状)服务半径覆盖范围、规划邮政局所(含现状)服务半径覆盖范围、规划菜场(含现状)服务半径覆盖范围等图纸可以清晰地看出,虽然《周市镇339省道以南部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加了一部分社区公共设施,方便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但部分社区公共设施服务半径依然较大,不利于社区居民使用,如毛厍社区、睦和社区、春晖社区、阳光社区的社区居民幼儿园服务半径超过500米,较远处的社区甚至距离幼儿园达1000米,毛厍社区、睦和社区距离最近的邮政局所在1500米以上,毛厍社区、睦和社区、花都社区、春晖社区距离最近的菜场在500米以上①,毛厍社区距离最近的菜场甚至在1000米以上。
解决这些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已有的规划,应鼓励部分社区将部分商业用房或社区公共用房改变为公益性的公共设施用房。转变途径有三个:
首先,根据《苏州市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在进行新建住宅开发时,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少于规定的下限,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即商业设施)不得超出规定的上限,如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超出比例要求的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建设单位须提交相关无偿提供的承诺意见。在周市镇新镇社区的新建住宅开发中,公益性公共设施一般都满足了3‰的下限要求,然而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却出现了超过4‰的情况,可将其超出部分用于邮政局、菜场、幼儿园等社区公益性公共设施功能。其次,在调查中发现,周市镇部分新建社区,商业建筑人气不旺,少数建筑几近闲置,可用政策激励部分商业设施用作公益性或半公益性公共设施用途。再次,也可由政府直接租赁部分建筑用作公益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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