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是满足政治斗争的需要自上而下产生的,是国家统一安定的需要,同时也是顺应潮流、调和无产阶级斗争以巩固政权的需要。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保险法》,标志着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之后,德国又先后颁布《工伤保险法》和《老年和伤残保险法》,这些法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德国的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其工农业增长速度很快超过了英、法,成为新的世界强国。
20世纪30年代,为了应对严重的经济危机,时任美国总统的罗斯福采取了以扩大有效需求为核心的一系列“新政”措施,刺激国内经济发展。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救济。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社会保障法》,联邦政府设立了社会保障署,促使社会保障制度在美国得到了较全面系统的实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鼎盛时期。各国在治理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时,都纷纷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制定了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将全部社会成员都纳入其中。尤其像英国、瑞典等欧美国家,竞相自诩建成了“福利国家”,资本主义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繁荣的时期。而所谓“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成为资本主义炫耀于世界的橱窗。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福利。其内容包括:贫困线制度、失业救济制度以及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制度。以英国为例,伦敦经济学院的大卫·皮亚乔德(DavidPiachaud)博士等曾将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总结为国民保障、与收入相关的保障和非捐助型保障三大体系。其中国民保障包括退休养老金、失业救济、病弱者救济等项目;与收入相关的保障包括收入支持、住房福利、家庭贷款等项目;非捐助型保障包括儿童福利、残疾人生活津贴、照料津贴等项目。1993年,用于这三项的保障资金支出分别达到37365百万英镑、24446百万英镑和12323百万英镑;接受保障金的人数分别是12115000人、10055000人和14185000人。可见,英国社会保障体系所覆盖的人数是相当巨大的,特别是使弱者得到了保障,大大缓和了上、下阶层之间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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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