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认识上肯定农民工平等地位。尽管近年来各地对农民工在促进城市发展中的作用给予了积极肯定,但是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甚至每年农民工欠薪问题都登上新闻头条,成为重大社会问题。为此,全社会,尤其是政府要落实城乡平等的理念,从各种制度政策上予以保障。当前,要及时清除和取消各类针对农民就业和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和限制,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对于以伤害农民工利益来换取一时发展的企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予以严惩,媒体要对这类企业进行曝光,唤起全社会对农民工的关心,切实加强务工农民的利益保护。
第二,完善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积极改革二元分割的劳动就业体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城镇转移。一是建立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就业体制。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利用行政手段将劳动力分割为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从而实现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劳动力配置市场化、城乡劳动力就业机会均等化。二是政府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支持。一方面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治理,对违反规定的用人企业要给予严厉处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就业的政策引导,通过规范劳务市场建设,为农民工就业提供良好平台。
第三,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一是完善立法,保证农民工经济利益不受侵害。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取消针对农民工的不合法和不合理收费,依法惩治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农民工流动监测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四是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积极探索为其就业和生活服务的新模式。五是引导农民工学习城市先进的生活理念,提高农民工在城市居民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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