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名师出高徒,给蓝、李这班同学上古典文学课讲解《红楼梦》的教授,即是当年与俞平伯同时驰名“五四”文坛的女作家冯沅君(老合、沈从文、丁西林、高亨、高兰、陆侃如均曾任教于山东大学中文系)。至于蓝翎和李希凡所以能够一鸣惊人,以小人物之身而将大人物批得“体无完肤”,特别其正义在胸、真理在握的姿态之获得,当然也并非是因为背后有毛泽东撑腰(这是他们写文章时根本没有想也不敢、不会去想的),首先是因为山东大学偏离北京这样的“文化中心”,他们得以置身于一套与“胡适派”完全不同的文化秩序中,而这个新的文化秩序,滥觞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分化,挣扎于1930年代的革命文学论争、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在1942年的黄土高原浮出历史地表,最终在1950年代获得了巨大感召力。
蓝、李二人正是在这一新的文化秩序的成熟期“学成文武艺”的,处在山东大学这样一个新文化的“特区”,可以不拜、起码是少拜胡适这个大把头,既是“小人物”,也就更没有什么“文化负担”,自然是直抒胸臆,敢想敢干,说穿了,他们当年本不过是喊出皇帝在裸体游行这一真理的两个小男孩,属于童言无忌、一锤敲破的煞风景之举。如今想来,作为观看“胡适之先生”长期裸体游行的后排观众,他们的文章是在非常边缘的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上刊载的,如果不是毛泽东有博览群书、手不释卷的习惯,两个“小人物”的文章肯定会被淹没在大量汗牛充栋的文字垃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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