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者,删拨大要,凝想形物。”“思”是谢赫六法中没有的,荆浩将思作为一要,并说画家要聚精凝神去思考他表现的对象,无疑足指立意构思活动。思作为一法提出来,不仅对山水画创作而且对所有的绘画创作都有好处。山水画创作之前的构思,要对大自然中纷杂的现象进行筛选,删其繁琐,取其精要;要聚精会神地依附于具体形象来发挥想象、联想,即所谓“凝想形物”。
“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制度时因”的意思是绘画景物要因时而异,根据季节时令的变化,山水景物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必须如实反映事物的变化。而“制度时因”的目的是为了“搜妙创真”,要集中再现自然景物的状貌神情。荆浩特别重视艺术的真,真是神似和形似的兼备。
“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这句话强调用笔虽然要依据法则,但却不可死板教条,必须使对象与心性融通变化,对于所画之物不能拘泥于形貌和形质,这样才能做到挥写自如,使创造的形象生动,有若飞若动的感觉。
“墨者,高低晕淡,晶物浅深,文彩自然,似非因笔。”对于墨的解释说明用墨要依据对象的明暗、起伏而加以渲染,根据对象的色彩深浅来加以变化。渲染之时自然而然,去掉巧饰,取得用笔所无法收到的艺术效果,
因此,墨法实际上是起色彩的效果,或者说是色彩的丰富。谢赫的“六法”中未列入墨法,只讲了“随类赋彩”。荆浩视墨法为“六要”之一,与当时水墨山水画的兴盛不无关系。他说:“随类赋彩,自古有能;如水晕墨章,兴我唐代(荆浩是唐末人)。”所以,他在评论绘画作品时常将笔法和墨法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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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高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