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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王常月学案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33325220
  • 作      者:
    尹志华著
  • 出 版 社 :
    齐鲁书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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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尹志华,男,1972年生,湖南常宁人。先后毕业於兰州大学哲学系、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分别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供职於中国道教协会,任《中国道教》杂志副主编。出版专着《北宋注研究》,参与整理点校《中华道藏》、《国际儒藏》、《新编老子集成》,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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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王常月,明末清初著名道士,俗名平,法名常月,号昆阳,山西长治人。属全真龙门派,为全真道龙门支派律宗的第七代律师,他最大的贡献,在于让本已衰落的龙门复兴,可说也是令全真的复兴,甚至可以说是整个道教离现今时代最近一次的复兴。
    尹志华编著的《王常月学案》是“全真学案”系列丛书之一,主要以王常月的生平、著述、思想及著作辑录为内容,全面介绍了王常月的求道历程及其修道思想,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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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十二代律师袁清举,法名阳举,号九阳,陕西凤翔人。路遇异人,遂至陕西陇县景福山出家修道,后游终南山、老君山、青城山,在成都梓潼宫从穆清风受戒。“雍正六年(1728)岁次戊申复游陕省景福山,开建律坛。至八年(1730)正月登坛三次。”雍正八年(1730)传法于王来还。
    第十三代律师王来还,号却尘子,北京人。幼信东王公教,长大后西游关中,住玉泉洞玄真庵,继登华山,开阐教法。“得遇真人授以《太上律脉源流》。”“后有李大真人请至(陕西)泾阳嵯嵋山云门宫”,开坛传戒。“时听戒者众,有白复礼者,诚笃纯朴,可任大事。故以历叙源流,付之以衍其续。”
    第十四代律师白复礼,字慧直,号照图子,陕西绥德人。幼嗜道教,年十九即出家访道。于华山“受业于应诏道人伍子门下”。后“云游关内浴水观,名曰通真,遂卜居焉”,“至于乾隆丁巳(1737)开演百日法戒”。以法统付程本焕。闭关三年后羽化。
    第十五代律师程本焕,号香岩,陕西龙门人。“幼栖(陕西韩城)紫云观,有学道志”,于是“卜象山修心炼己”。乾隆二年(1737)受戒,“于乾隆戊子年(1768)三月清明日登坛说戒”。付法于华山道士张本瑞。
    第十六代律师张合皓(?-1807),字朗然,号怡轩,陕西西安府长安县人。年甫弱冠,即有出世意。三十二岁,父母相继辞世,遂人终南山,至郡县瑶上庵,拜道士李本善为师。后遇异人赤脚董(即董清奇,于嘉庆年问住持西安八仙庵)、赤脚石、赤脚李。乾隆四十二年(1777)携李、董二师至京师,住白云观。任知客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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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评传
一、王常月的生平和传戒活动
二、王常月着作考
三、王常月的修道思想
(一)戒是全真第一关
(二)借色身修法身
(三)先死妄心后入圜,先了爱缘後打坐
(四)出世法即世法转身
(五)忍辱降嗔火
(六)偿夙业,报四恩
(七)先度自己,然后度人
(八)只依着三教圣人正大光明的路走
四、王常月所传三坛大戒略述
五、王常月传戒的历史影响
年谱
弟子考
着作录
初真戒
龙门心法
传记资料
研究专着和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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