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HLMC购买的抵押贷款既可以是联邦政府公刊如FHA等保险或担保的抵押贷款,也可以是无联邦政府担保或保险的所谓常规(convemional)抵押贷款。在实践中,FHLMC和FHLMC都主要购买常规的抵押贷款并证券化,这为一级市场上的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手中的常规抵押贷款找到了出路,同时也从二级市场上为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提供了更便捷的资金来源。
3.FNMA的制度安排和运营
FNMA从1968年以来,一直是私营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国会特许下从事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机构中介业务。FNMA是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是标准普尔500种综合价格指数成分股。按资产排名,1998年FNMA为美国第三大公司,同时也是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的最大供应者和联邦税收大户。
FNMA与FHLMC一样,都是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的美国国会特许私人公司。公司治理机构和联邦监管体系也类似。它们购买相同的抵押贷款,以相同的证券化手段发行和销售MBs,因此这两个公司在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展开竞争。它们在经营活动巾采用了不同的担保策略。FNMA为自己发行的MBS提供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担保,这种担保条件比FHLMC更强。此外这两个公司在证券设计和开发上也有所不同,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具有不同性质的投资晶种。据美国联邦政府分析,由于FNMA和FHLMC在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的规模和运作,抵押利率下降了25~50个基点。
4美国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制度的启示
美国政府参与住房金融的方法是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间接干预,通过精细的制度安排.实现了政府政策日标和企业日标的有机结合。美国的二级市场经验至少可以给我们以下三方面的启示:第一,作为一个大国,政府直接参与住房金融业务是很难的,市场化是基本的模式,通过二级市场是一个较好地保证政府目标和市场效率的方式;第二,政府在机构安排中应注意不参与实场竞争,而是合理运用政府信用,引人民间资金,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达到r同样的政策效果,同时也避免了政策性机构的官僚化;第三,在二级市场发展初期,为住房抵押证券提供国家或准国家信用担保,是保证证券信用等级、提高证券流动性的重要措施,是启动市场的关键凶素。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要防止国家信用被滥用,酿成新的会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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