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日韩小企业融资实践
日本和韩国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政府的各种支持型政策占据主导地位,两国政府的直接介入程度都比较高。日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主要是积极发挥政府和社会中介的作用。
5.3.1完善小企业法律体系
日本被称为“中小企业之国”,中小企业对日本能在较短期间内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到20世纪90年代初为止,日本先后制定了50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形成了极具日本特色中小企业法律保障体系:《中小企业基本法》-该法案在日本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日本长期推行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推出各项中小企业政策和法规的基本依据,被誉为“中小企业宪法”;《国民金融公库法》——设立政府全资金融机构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设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投资扶持股份公司法》、《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扶持法》等。
韩国政府在《韩国宪法》第123条指出,国家保护和鼓励小企业和协会团体组织。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对小企业的经营范围、目标、支持政策的主要导向和管理等作出了专门说明;制定了《支持创立中小企业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鼓励贿买其产品的法案》、《关于中小企业稳定经营和结构调整特别措施法》、《保护中小企业经营和鼓励中小企业合作法案》、《分包贸易公平法案》、《中小企业合作法》等,对小企业的各种支持体系,如商业孵化、间接减免税收、支持购买小企业产品、防止大公司侵犯小企业经营和不公平贸易等作了专门规定。
健全的法律体系体现了日韩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审慎态度,对促进日韩小企业融资机构的规范发展,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经营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5.3.2设立专职行政机构,制定专项政策支持
1.组织机构和体系
1948年,日本设立中小企业厅,是日本对中小企业进行宏观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各级地方政府相应设置“中小企业课”、“中小企业专管”、“中小企业主管”,从而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行政组织网,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指导,并对政府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方针政策提出参考意见,反映中小企业的要求和愿望,协调企业之间的矛盾,对中小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支持,以此提高其整体经营水平。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