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员工工资增长机制专项调查报告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br>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提高劳动者收入已成为必然趋势。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9%,职工数量占全部就业人数的绝大多数,其工资水平低、增长缓慢,已经成为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偏低且逐步降低的重要原因,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居民消费意愿与能力,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建立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br> 一 中小企业工资分配情况<br>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不断加大收入分配改革的力度,中小企业员工工资基本实现了逐年持续增长,分享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但是,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br> 1.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拉动了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提高<br>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我国不断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力度,中小企业一线员工成为该项制度的直接受益者。2010年我国各省(区、市)大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10年7月1日,已有北京、江苏、上海、浙江、海南等18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提升幅度从最低的12.2%到最高的33.3%,平均涨幅接近20%。上海、浙江、广东三地最低工资标准已突破千元。事实证明,最低工资制度在保障弱势劳动者收益分配权利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浙江省为例,1994年以来,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了9次。2010年4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档。新的最低月工资普遍上浮110~140元,其调整增幅最高达到15.9%,最低也达到增长14.6%。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于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起到了直接促进作用。以我们所调研的温岭、宁波两地企业为例,在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相应调整职工工资的幅度为10%~20%;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开工严重不足的淡季也保证了职工月工资不少于1100元。<br>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