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
“两个专项计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必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010年5月,国家三方发出关于实施“两个专项计划”的通知以后,各地企联与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相互配合,“两个专项计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调查情况分析,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小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集体合同的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集体合同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等。按照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近期国家三方第十六次会议专门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两个专项计划”进行研究。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职能优势,相互支持配合,加强督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并提出以下措施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诚信履约、依法维权意识。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服务。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增强法律的操作性。五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双方主体建设,继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加快建立县(市、区)企联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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