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库斯·路德(Prof.Dr.jur Marcus Lutter)1930年生于德国慕尼黑。自1950年起分别于慕尼黑、巴黎、弗莱堡攻读法学专业。1956年于弗莱堡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于1963年在美因茨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并自1966年起在波鸿大学任德国及欧洲商法及经济法教授。1972年于美国加州大学 伯克利分校担任访问教授。1980年以后任波恩大学商法及经济法系主任并于1996年退休。2000年至2001年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政府委员会”成员,2001年至2008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准则》政府委员会”成员。现担任波恩大学欧洲经济法研究中心理 事会常务理事长。路德教授不仅在股份有限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领域学术成果颇丰,而且桃李满天下,著名教授Llwe H.Schneider,Peter Hommelhoff, Wolfram 1'imm,Barbara Grunewald以及Tim Drygala都曾师从于他。
杨大可,1983年2月19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
2002年至2006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至2008年就读于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LL.M)
2009年初至今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作为译者之一参与 了导师(Prof.DL DL Stefan Grundmann)《欧洲公司法》一书的翻译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资本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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