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我国已建立的公司中,要做到这一点,难度是很大的,其根本原因就是政企的难解难分。政企难解难分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根子不在企业,而在政府。我们从其中看到一种令人困惑的现象:一方面政府要求企业走向市场,“不找市长,找市场”;另一方面,政府又不愿放弃自己已经长期拥有的对企业可以任意干预并从中获益的特权。现在看来,政企不分,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制度性障碍。
为什么政企分开如此困难?关键还是在两个制度难以或不准碰撞上。
第一是财产制度。按照市场要求,实现政企分开,决不是管理方式转变的问题,而是财产制度的选择问题。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实现政企分离,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设立国资局,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等,意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设置一道“隔离带”,把政府与企业分开。还有就是1998年启动的现在还在继续的政府机构改革,撤销了一些专业部,如纺织部、轻工部、冶金工业部等,把原先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移交给综合部门,如经贸部、计经委、现在的计改委等,减少政府直接插手并干预企业。这样做,实践证明,其结果也都成效甚微。因为综合部门也是政府机构,权力移交只是权力转移,并没有放松对企业的行政性管理。由此可见,政企不分是由国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不容改变,也不能改变。所谓“开明的婆婆”,只是适当的放松而已。
第二是政治制度。我国与西方有一个很大的区别:西方国家大都是多党制,多党轮流执政。因此,在这种制度或体制下,国企只能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任何政党,哪怕是在执政期间,也不能用国企的钱,办政党的事,如果办了,会被叫做“窃国”或“盗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党只能用党费,或是募捐,还可以自办企业(即“党营经济”)赚钱。而我国不同,我们是共产党执政,其他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所以我国是当代社会少有的“党与国联姻和合二为一的体制”。事实上,政府的企业也是党的企业,党、政、企是捆在一起的。其中党是领导核心,政要对党负责,企也要对党、对政负责。现在要政企分开,首要的问题是党政关系、党企关系分开,这是很难办到的,或者说根本办不到的。所以在企业改革当中,现在多采用“交叉兼职”的办法,比如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或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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