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故事可借以诠释内部控制的本质或者说关键特征,作为一系列过程,内部控制要由企业全体员工的一言一行来完成,每个人都是控制者,又都是被控制者。内部控制要富有效果,必须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动态的执行过程之中。
作为内部控制的被控制者,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和接受控制的意识,把接受控制看做是一种义务。自觉接受控制,普通员工并不难,难的是拥有权力的管理者。从基层到高层,权力越来越大,但不能因为拥有较大权力而不接受控制,成为特殊员工。由于社会环境等的影响,一些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嘴里可能说得十分好听,在心里可能过不了这个关,尤其是面对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矛盾时更可能经不起考验,接受不了控制。在天津站,站长吴敬中是最高领导者,因为马奎掌握了他受贿的证据,而把马奎作为异己来处理,想置其于死地;对于陆桥山掌握的他的材料,他让李涯从警备司令部不签字而强行拿回来并予以销毁;对于盗卖军需和暴力抗法的九十四军的许团长,他收受重金贿赂后,令许团长逍遥法外;他把余则成视为自己人,助其敛财,并大量接收余则成的贿赂,而对潜伏者余则成的种种可疑行为不加深究。正是这样一个不受控制的特殊员工,才是军统天津站漏洞百出的真正原因。
作为内部控制的控制者,每个人都需要从其岗位职责出发,充分认识到其中包含着的控制职能,肩负起控制责任,在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将控制职责落到实处。从基层到高层,权力由小至大,但不能因为权力有限、怕得罪人而放弃自己的控制职责,也不能因为大权在握而滥用职权、为所欲为。在《潜伏》中,马奎是行动队队长,是天津站的一名中层干部,面对他的领导吴敬中,对于站长与大汉奸穆连成的特殊关系,对于站长的受贿,他展开了相应的调查,甚至冒险私人站长办公室。同样也是中层干部的陆桥山,他明知道穆连成属于政府要严厉查办的汉奸,然而当吴敬中把穆连成从汉奸及亲日分子名单中划去时,他似乎从中领悟到了什么,不再关注这样的敏感事项,放弃了应有的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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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财政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