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保合同的内容
医保合同的内容因经济行为的不同而不同,但是,不论何种经济合同,其主要内容都有共同的要求,医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用基本条款来具体表现的。
1.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劳务,如医疗服务也可以是工程项目等。合同的标的反映了当时人的目的和要求,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所依据,履行合同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标的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肯定,而且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
2.数量
数量是标的的计量尺度,主要由数字和计量单位组成,它可以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大小。数量要清楚,计量单位要明确无误。由于标的的不同、度量衡制度的不同以及度量衡使用习惯的不同,确定数量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所以在数量条款中要结合不同标的的特点,订明具体的计量单位,并且需要采用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质量
质量是标的的具体特征,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是产品和劳务的优劣程度,如一定的大小、轻重、精密度和性能等。在合同中,要用标准化水平来衡量产品或者医疗服务的质量,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商定。一般不得签订没有技术要求或登记标准的合同。在确定合同的质量条款时,应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者国家法定标准。
4.价款
价款是取得对方产品、接受对方劳务所支付的代价,也就是标的的价格或酬金。价款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表现,是合同是否有效和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经济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指合同义务人履行时所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它们是检验合同是否全面履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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