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伊斯兰金融与国内政权合法性
伊斯兰金融机构是否是伊斯兰市民社会试图“削弱政府权威”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和金融机构的伊斯兰主义者是否筹集资金进行颠覆活动?他们是否与激进组织有联系,或被利用?问题的答案因国情不同而不同。下面通过对沙特、土耳其、埃及、伊朗、巴基斯坦、苏丹、巴林以及马来西亚这几个不同类型国家中伊斯兰金融与政权关系的梳理,来阐述这个问题。
(一)沙特:伊斯兰金融与国家“去合法化”可能性
沙特是中东地区少数实行政教合一政权的国家,其国家体制的突出特征是王权、宗教、统治家族密切结合,三种政治力量共同掌控国家政权。沙特王室的政权合法性来自伊斯兰教,然而其经济和银行体系却是西方化的。因此,是否建立伊斯兰银行是沙特政府面临的棘手问题。一方面,沙特是原教旨主义最早的实践者和圣地的监护人,又有巨额石油美元需要向伊斯兰国家输出,另一方面,沙特在国内金融政策上也有难言之苦。②沙特政府并不认可伊斯兰银行的概念,认为如果一家银行被冠以伊斯兰银行称谓,那么其他银行就是非伊斯兰的了。而沙特政府认为自建国伊始,其经济和金融体系都处于伊斯兰教法监管之下,所以无须在国内再建伊斯兰银行。此外,沙特国内巨额银行存款和外国资产产生了可观的利息收入,因此沙特金融业虽受到伊斯兰教法的约束,但金融机构的实际操作与西方国家并无差异。③直到1985年,沙特才批准Al-Rajhi银行和投资公司——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伊斯兰银行——建立,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发放无息信贷、支付投资利润、兑换货币。客户主要是国内的中小商人、国外的朝觐者和在沙特工作的外籍劳工,并不会对国内两家带有垄断性的大银行沙特国民银行和费萨尔银行构成威胁。即便如此,沙特政府还规定银行的名称中不能出现“伊斯兰”的字眼。④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