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再上新台阶
2010年是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的第一个完整工作年度,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推进下,上海市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
一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迅速增长。2010年,上海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额达674.9亿元,比2009年(从7月6日试点开始到年末)增长了约八倍。跨境人民币购售和同业融资等资金业务量大幅增长,2010年,购售和同业融资金额分别为257.3亿元和147亿元,占全国试点地区的比例均为75%。
二是业务创新取得新进展。在方案完备、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继续以个案试点的方式,积极拓展了人民币外债、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增资、直接投资项下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支付、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境外股东支付人民币股利等新业务。全年,上海市共办理各类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金额约67亿元。
三是对推动人民币在岸市场发展进行了有益尝试。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为上海在岸人民币市场开放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上海“代理行清算模式”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截至2010年末,共有67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往来账户369个,账户总数占全国试点地区的46%,余额192.1亿元;共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315个,余额105.4亿元。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已经正式启动,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四是依托系统服务全国的功能得到提升。2010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配合完成系统升级工作;根据系统按行政关系设立层级的要求,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为依托,做好系统内辖属关系调整、更新和维护工作。截至2010年末,共对14家银行进行了现场验收,对21家银行进行了非现场验收,激活试点企业1900余家。目前,新版系统支持已开展的所有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信息报送,基本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目前,上海市出口试点企业的家数已经扩大到16380余家。面对扩大试点的新形势,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不断加强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在岸人民币业务,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促进上海市跨境人民币业务继续稳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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