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加快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既要充分依靠国有银行、区域性银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又要把贵州省地方银行机构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通过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开放程度,创新金融服务,力争用三年到五年时间,使贵州省基本形成全国性、地方性、社区性银行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更丰富、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产品体系,在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满意度上有较大提升。
1.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
推进城市金融改革,适度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保持县(市)法人社地位稳定、做实县域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银行、证券、保险、财务公司等地方金融发展,大力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力争五年时间,村镇银行覆盖到县、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到乡镇。积极试办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争取适时设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利用对农村金融定向补贴政策,巩固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成果,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可持续。2.扩大金融机构覆盖面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支持实施“引银入黔”工程,大力引进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在三年至五年内引进银行业机构主体20家以上。不断扩大国有银行在县域设立机构的覆盖面,推进机构网点向产业聚集区延伸。积极探索省外银行在贵州省设立独立核算的信贷专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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