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不论这些争论背后是否存在非学术的动机③,这些争论的焦点大概可以概括为庄的存在性和庄的经济后果这两个命题,而这两个命题都属于经验(empirical statements)命题,回答经验命题显然需要经验证据。但遗憾的是,如果能够低成本地直接取得庄存在的证据,庄就不存在了。正因为度量庄的困难性,国内鲜见与庄的存在性、坐庄手段及其经济后果有关的实证研究,因此学术界关于庄的存在性、坐庄手段及庄的经济后果方面的争论,基本上停留在思辨层面上,前面介绍的争论也因为缺乏严谨的经验证据,双方都无法说服对方而无果而终。由此可见,研究庄的度量,对于我们深刻认识中国股市,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
如何从经验层面上度量庄的操纵行为?可供选择的方法包括三种:
第一,直接度量。比如,用证监会等行政管理或法院等司法机关识别并且惩处过的操纵案例来度量庄股,将这些股票及操纵行为发生的期间视之为庄股,其余股票以及庄股在操纵期间之外的其他期间,视之为非庄股。
这种度量方法最大的缺陷是存在第Ⅱ类度量误差。即庄股只是已经发现的操纵样本,而非庄股样本中可能存在未被识别的庄股,即“没有操纵行为”这一原假说并不成立的情况下,我们可能错误地接受之,从而给经验研究带来误差。由于经验研究中使用的庄股样本,可能小于实际的庄股样本,经验研究中的非庄股样本,又有可能包含庄股的样本,这种误差有可能导致本来应该显著存在的现象,在进行统计与计量分析时观察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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