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求、汪勇祥、应展宇(2005)借鉴国内外金融理论与实践经验,通过历史脉络的梳理发现,一国(地区)金融信用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如下特征。
(1)金融信用体系(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经济力量是推动金融体系演变的内在原因,而政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约束、影响着金融体系的具体制度安排,而一些广义的技术因素,如信息收集和处理技术等从外部对金融体系的现实演进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此外,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各国信用模式的选择与发展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如:爆发式经济增长要求有稳定、长期的资金需求,进而决定了英美早期市场化信用模式的选择(距离型契约)。
(2)对盎格鲁一撤克逊金融信用模式(美国、英国等)和欧洲大陆金融信用模式(德国、日本和法国)形成的进一步分析表明:从法律制度来看,借助于判例的英美法系(相对于僵化的大陆法系)具有更强的弹性以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惩处,对于保护股票投资者的权益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文化政治信仰来看,股票反映了平等意识即同股同权,早期的美国正是出于对集权的恐惧才否决了全国性的银行机构,而德国的政治文化体系与它的成文法法律体系一样更强调国家的权力和权力的集中,因此银行金融契约更能为德国的民众所接受。金融信用体系(模式)具有一定的制度惯性,即一旦经济正常运行,如果没有外部强力干预,金融体系(模式)将形成自身系统内的循环。
在美国、英国继续保持市场主导模式的前提下,欧洲金融信用体系的变革似乎意味着市场主导型金融信用体系正逐渐成为一种更优的、更标准的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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