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最近,中办、国办又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些都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新的形势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的内在要求,对于促进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