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管理的基本原理
有效的组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理:
1.目标统一
目标统一原理是指组织结构的设计和组织形式的选择必须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任何一个组织都是由它的特定目标决定的,组织中的每一部分都应该与既定的组织目标有联系,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例如,医院的目标是治病救人,它的组织机构及其形式——内、外、妇、儿科,门诊科室,药房,供应科,财务科等,就是围绕实现医院的目标而设置的。同样道理,每一机构又有自己的分目标来支持总目标的实现,这些分目标就又成为机构进一步细分的依据。为此,目标层层分解,机构层层建立下去,直至每一个人都了解自己在总目标的实现中应完成的任务,这样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才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为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奠定组织基础。这一原理还要求在组织设计中要以事为中心,因事设机构、设职务,人与事高度配合,避免出现因人设事、因人设职的现象。
2.分工协调
分工协调原理是指组织结构的设计和组织形式的选择能反映目标所必需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的分工以及彼此间的协调,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职。各种分工之间的协调就是分工协调原理的具体体现。分工是指按照提高管理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的耍求,把组织的目标分解成各级、各部门以至各个人的目标和任务,使组织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每个人都了解自己在实现组织目标中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职权。有分工就须有协调,协调包括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部门内部的协调。这样才能使组织结构和形式更加有效。3.权责一致权责一致原理是指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职权和职责必须对等,职责与职权必须协调一致。要履行一定的职责,就该有相应的职权,这就是权责一致原理的要求。在进行组织结构的设计时,既要明确规定每一管理层次和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又要赋予完成其职责所必需的管理权限。只有职责,没有相应的职权,则其职责承担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必然会受到束缚,实际上也不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相反,只有职权而无任何责任,或责任程度小于职权,将会导致滥用权力和“瞎指挥”,产生官僚主义等。因此,在实际的组织设计中应尽量避免这两种倾向。科学的组织结构设计应该是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职权,从而使每一个担当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有所遵从。4.统一指挥统一指挥原理是指组织的各级机构及其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的命令和指挥。根据这一原理,组织之中的上下级之间要形成“指挥链”,上级指令从上到下逐级下达,不能发生越级指挥的现象;下级只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只向一个上级汇报工作并向他负责。但是,统一指挥的原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缺陷,如缺乏横向联系的灵活性等。为弥补这一缺陷,在应用中往往还赋予主管人员一定灵活掌握的余地,比如临时处置、事后汇报的权力。5.精干高效精干高效原理是指在服从由组织目标所决定的业务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力求减少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任何一种组织结构形式,都必须将精干高效原理放在重要地位。一个组织只有机构精简,队伍精干,工作效率才会提高;如果组织层次繁多,机构臃肿,则势必导致浪费人力,降低工作效率。因此,一个组织是否精干高效,是衡量其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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