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法和法律,本书不加严格区分。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关于法的本质,注意把握如下四点:
(1)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它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4)它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关于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如下四个方面: ’。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的要素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①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②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③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人身。
三、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
水灾、地震、台风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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