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人世界最富裕社会,自由经济的天堂,曾经最推崇"勤劳致富"的地方,却被持续飚升的楼价,弄得怨声载道。中产阶层财富流失,草根民众生计艰难。相形之下,大地产商却富者更富,富可敌国。香港的今天,出现了很严重的仇富心理。
原因何在?《地产霸权》作者潘慧娴,曾任新鸿基地产集团创办人郭得胜的私人助理达八年,其后加入嘉里建设,负责土地及物业的估价与收购。藉其从事地产发展业的专业经验,配合详尽的数据和理性叙述,深入解析香港地产业的运作与结构,缕述香港地产在数十年来的发展中,如何沦入被大地产财团垄断的现状。
作者更从地产业延伸,认为"地产霸权"已扩展至公用事业及零售服务业,成为香港贫富悬殊、民怨沸腾的罪魁祸首。作者支持自由市场,在书中建议特区政府应立即改善政策,以保障市场公平,不应再纵容地产财团垄断各大行业,阻碍香港经济进一步发展。
中文版《地产霸权》经作者重新修订内容,加入2010年香港地产行业的最新动态,帮助读者透彻掌握香港当前的政经局面。
地产霸权,会在内地重演吗?无法预知,没有答案,但我们似乎看到,地产霸权在香港上空的阴影,正向我们漂移而来……
2010年3月,由功能组别④主导的立法会强行通过一项备受争议的法案:将50年及以上楼龄楼宇的强制拍卖门槛由九成业权降至八成。也就是说,在一个物业中,有80%住户同意将物业出售给地产发展商,则其他20%住户即便反对,也无济于事,不得不被迫迁出。1999年,《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首次通过,拍卖门槛为九成业权,即必须得到90%住户同意,才可以决定物业的前途。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因为无法联络上一两名业主,而使得地产商的收购程序陷于胶着。但这一次降低拍卖门槛,明显是侵犯私人财产权、公然偏袒地产商的举措。
据媒体报道,一家地产商之前一直与一幢位于半山、47年楼龄楼宇的数名业主商讨赔偿金额,但此法例于2010年4月生效后,这家地产商已中止谈判。该地产商认为,只需再等三年,当楼宇的楼龄达50年时,便无须再与这几位业主讨价还价,只需申请强制拍卖即可。
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声称,此项立法是为了方便重建马头围等旧区,但批评者指出,根据以往的记录,申请强制拍卖的建筑物几乎全都是位于半山区的住宅。
林郑月娥在电台节目中接听听众来电,有一名中学生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政府如何保证地产商不会要求政府把拍卖门槛降低至七成、六成或五成?"
自强制拍卖条例通过以来,共有20宗强制拍卖个案,其中18宗,申请的地产商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以投标底价买人。近期在北角高尚住宅区宝马山继园台,两座旧住宅楼宇便由新世界集团以每平方日尺3475港元申请强拍购得。一般而言,业主不愿出售物业,原因多为赔偿价格和感情因素。地产商提供的补偿款多数情况下不足以让业主在同区购入同类的单位。另外,有一部分业主不愿迁离早巳生活习惯的居所,离开相熟的街坊,这种情况尤以老人为甚。而当物业成为地产商的目标,且楼龄已达50年时,这些不愿出售居所的业主大多一筹莫展。
在正常的收地程序下,只有政府和市区重建局有权为公共利益收回土地。但自1999年以来,地产商已取得收地权。这种权力本不应落入地产商之手,现在却变本加厉降低拍卖门槛。
……
序一 林本利
导读 梁文道
前言
第一章 谁控制香港?
地产商跨行业收购
行业垄断导致贫富悬殊
家族垄断 世代相传
操纵香港的六大家族
政府靠拢地产商
第二章 土地就是权力
新封建制度
地产商借移民潮起飞
华资从《中英联合声明》中发现宝藏
换地权益书 奇货可居
更改土地用途的魔法
大地产商在金融危机中获利
公用事业成为土地"寄生虫"
第三章 没有竞争的地产业
凭借收购 不断坐大
更改土地用途 地产商自肥
2002年救市 为保障政府利益
停建居屋 地产商正中下怀
对消委会建议置若罔闻
第四章 公用事业 亦遭垄断
牟取暴利:从出租到物业管理
管制协议令电费过高
煤气公司主导燃气市场
超市寡头垄断
"可加可减"仍有利于巴士公司
政府拒定竞争法
成立委员会只为做样
第五章 经济衰疲民生淍敝
中小地产商被挤出市场
中产财富成过眼烟云
租金高昂令零售业经营困难
经济集中引发裁员和薪酬差距
市民权益日益受损
港交所把持监管权
第六章 反垄断刻不容缓
政府应减少对土地的依赖
须推行低地价政策
土地垄断为各种垄断之母
竞争法促进经济发展
解决贫富悬殊:芬兰模式
把税务负担转至土地
经济转型须脱离地产狂热
附录 地产霸权下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