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观察第二类区域发现,这类区域比第一类区域有较高的要素发展水平,包括安徽、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山西、重庆等7个省区。这类区域的特点是各个要素维度的发展十分均衡,指数水平基本相当,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增长率也较前一类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与后面两类区域的差距显著。这类区域的全创新系统已经在逐步的摸索中建立起来,也有了较为稳定的结构,但是提升仍然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瓶颈,因此,这类区域可以统称为“全创新探索型”区域。再来观察第三类区域,包括河南、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四川、福建等东中西部省区。这类区域在各大维度以及全创新系统能力方面都处于第二梯队,其共同特点是传统的制造业和农业都比较发达,而且全创新系统的分析中发现,这类区域的全创新系统能力以及各个维度的能力正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这类区域可以称作“全创新发展型”区域。
第四类区域包括传统的创新强省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和山东,这六个省区无论是经济发展规模还是创新活动程度,都与其他的省区有较大的差距。从图12可以看到,这类区域在三大维度的发展上均处于第一梯队,并且各个维度以及全创新系统能力本身还保持比较高的增长率,因此,这类区域的创新系统已经达到了相对的高水平,发展模式也趋于稳定,而且处于不断升级改革的过程中,这类区域可以称作“全创新稳定型”区域。
通过聚类分析归结10年来的数据特点,把中国31省区的全创新系统发展模式归纳为层层递进的四种类型的区域,每一类区域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和升级路径,需要通过进一步对全创新系统的深入分析来探索。
2.区域全创新系统各要素维度相互作用分析
基于全创新系统的理论设计框架,对全创新系统各个维度之间的关系在区域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探讨,将会发现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模式的差异。
首先,对于区域全创新系统,基于不同的区域,本文对12个要素之间的相关关系,也就是全创新系统的立体关系进行分析。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