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斋里的农耕文明
人类退回到农耕文明时代,是不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人类为此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也应该掂量一下。
保护环境是中国政府确定的几项基本国策之一,其政策目标是完全正确的,只是一些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有待完善或调整。环境污染成了工业文明令人恐惧的副产品,这也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但认为只有退回到农耕文明时代才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恐怕是犯了浪漫主义的毛病。
我还要讲讲那个老掉牙的故事。说一个穷人在海滩上晒太阳,晒的方式自然是农耕文明的方式,没有防晒霜,没有香槟酒,晒完以后也不会住到五星级宾馆冲个凉水澡。一个富人不理解,以为这穷人太懒,放弃了致富的机会。富裕后又能如何?富人的答案,还是说富裕以后可以有休闲时光,可以晒太阳。穷人嘲笑富人:我不已经在晒太阳了么?如果这个故事中的穷人和富人仅仅是价值观不同,倒也不会有什么让我们困惑的问题。在大酒店圈占的海滩上晒太阳,与在小渔村的码头边晒太阳,究竟有多大的福利差异,全看人的心理评价。如果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区别就是晒太阳的方式不同,我自己也愿意去鼓吹人类应该退回到农耕时代去。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农耕社会不是《艳阳天》、《创业史》所描述的社会,倒像是陈忠实《白鹿原》里的社会。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社会,又不肯读书思考的人,便会以为那必是一个山明水秀、风清月朗的社会,也是一个长幼俨然、尊卑有序的社会。总之,是“天人合一”的和谐社会。
其实,在典型的农耕社会,山明水秀大抵不假,人际和谐则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那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社会,用我家乡的话,叫做“人欺负人”的社会。
先用逻辑演绎来描述农耕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产业部门简单的生产方式,必然决定人身依附关系的发生。因为主要社会阶层都依赖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处于附庸地位,社会就产生不了超脱于生产的公共部门,在一个村落里更没有独立的公共权威。这里也有公共事务,但那是宗法领袖的兼职事务。在农业村落里,大家因为自给自足,没有建立在互通有无基础上的买卖关系,换取公共服务的筹码便只能是非物质的东西,这就是公共事务以外的服从。这里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内部秩序的维护和对外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在对外冲突中,乡村领袖要承担很大风险。他们的风险收益是公共事务以外家族成员对他们的服从。
服从的含义是社区成员大大压缩自己的私人活动空间,将大量在现代人看来纯粹是私人的事务变成“公共事务”,并交由社区权威来控制;社区权威对这类事务制定一种规则,谁违反规则,谁就被惩罚。权威的产生,自然是不需要民主的。宗法关系、官府背景、暴力资源,都会是最主要的决定权威产生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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