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们看到了市场经济的缺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市场完全失败和需要回到计划经济体制。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因为实践已经证明政府的过度管制同样会损害金融市场,也更容易导致经济的畸形发展。那么美国危机之后,我们对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应当有些什么样的新共识,国际金融市场秩序应作何调整呢?
第一,市场主体的趋利性是难以自制的,无论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公司,都难以摆脱对利润的疯狂追求,现有市场规则并不一定能够对这些行为加以制约,因而必须加强监管,建立强有力的市场监管体制,随时修订过时的规则。为此,多重的监管框架和分业监管框架应当整合为统一的监管框架。
第二,金融衍生品的发行和交易应当受到监控。因为与全球帮助美国分散风险不同,并没有一个宇宙来帮助地球分散风险。衍生品的问题在于:一是由于衍生品的高杠杆作用在市场繁荣时可带来高收益,容易把交易极度放大,使得虚拟经济完全背离实体经济,导致经济结构的失衡;二是衍生品在市场萧条时必然导致高风险,而杠杆效应又会连带金融市场快速坍塌,进而给实体经济带来沉重打击;三是金融衍生商品都是柜台交易,没有中央清算系统,没有对交易风险的监控追踪,交易的信息高度不对称;四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早已不仅仅是对冲风险而是转变为获利,金融衍生品已经异化成为赢利工具甚至是赌博工具。交易双方可以毫不关心衍生品所依托的金融资产质量,只是对赌某种事件是否出现。因此,对金融衍生品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实施某种程度的监管势在必行。这种监管的核心在于增加产品风险的透明度,使幕后交易更多地走上台面。对于新兴国家来说,适度控制金融衍生商品的发展,为金融创新设立一定的边界恐怕也是必须的选择。
第三,加强公司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的结合,更加注意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美国大企业经理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其拥有的股票和股票期权,在这种激励机制下,公司高管天然具有做假账粉饰业绩以抬高股票价格、增加自身财富的冲动。对此,监管部门一方面要敦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高管薪酬、流动性管理,加强自我监管;另一方面要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改进运作规则和金融产品的营销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市场相关人的力量对企业高管实施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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