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是世界经济学学科最高的奖项。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全称是“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瑞典银行经济学奖”(The Bank of Sweden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in Memory of Alfred Nobel,通常简称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它是在1968年为纪念瑞典中央银行成立300周年而设立的。按照诺贝尔先生的遗愿,诺贝尔奖最初只设立了物理学、化学、生理学和医学、文学以及和平等5个奖项。诺贝尔奖设立l个世纪以来,曾经有许多在诺贝尔先生遗嘱中没有提到的学科试图成为诺贝尔奖家族的新成员,以分享这项荣誉,但只有经济学成功地达到了这个目的。这无疑反映了经济学在整个人类科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经济学的科学性。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为纪念该行成立300周年,提议设立诺贝尔经济学奖。当时任行长的P.艾斯伯林克生首先与该行经济顾问林德贝尔、伦德伯格和缪尔达尔等人协商,立即得到了他们的积极响应。随后,在中央银行正式与诺贝尔基金会和瑞典皇家科学院讨论这项建议时,曾经发生过分歧:一些自然科学家不愿把诺贝尔奖扩大到新的学科,不愿让经济学与物理学等“硬学科”处于平等的地位,担心经济学奖的“科学性”。一些皇家科学院的经济学院士,尤其是缪尔达尔力陈设立经济学奖的重要意义和经济学的科学性,最终使皇家科学院接受了这个建议。后来,经诺贝尔基金会、瑞典皇家科学院和瑞典中央银行共同协商,制定了颁奖条件和规则,其要点是:该奖项的正式名称为“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每年由瑞典中央银行提供一笔与其他诺贝尔奖资金相同的资金,交给基金会统一管理,获奖者的评选工作则由皇家科学院负责组织。l969年1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到瑞典政府批准,同年l2月,颁发了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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