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无产阶级专政中的民主方面。列宁又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这意味着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之后,首先就要大规模地扩大民主制度,使它第一次成为穷人的、人民享受的民主,使广大劳动群众都能够平等地、普遍地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民主扩展到一定的界限,彻底的民主就变成了社会主义,同时也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彻底发展民主,找出彻底发展的种种形式,并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是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任务之一。列宁还强调,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具备了直接参加国家管理的条件。当社会全体成员或者大多数成员自己学会了管理国家的时候,对任何管理的需要就开始消失;民主愈完全,它成为多余的东西的时候就愈接近;国家愈民主,国家就会愈迅速地开始消亡。因此,“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
最后,列宁还提出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同时,要正确对待资产阶级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如他根据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主张取消议会制,但要保留代表机构和选举制。在马克思关于“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关,兼管行政和立法的机关”的思想基础上,列宁进一步指出:“摆脱议会制的出路,当然不在于取消代表机构和选举制,而在于把代表机构由清谈馆变为‘工作’机构。”因为“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列宁的这些论述,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重大的理论贡献,而且对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具有直接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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