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篇
第三章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致因分析
道路交通是由人、车、路和环境等四大要素构成的动态系统。其中,人是主体,是有意识的自主因素,起着主导控制作用。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改善行车条件,降低交通事故率的基础性工作。
一、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道路、车辆、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分析道路交通动态系统人、车、路和环境四大要素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就目前世界各国官方机构和各类组织公布的统计报告和相关数据而言,都指出完全由于驾驶员的过失而导致交通事故的产生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是车辆故障和车辆维护不当。据统计,认为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比例,意大利为41%,美国为57%,巴西和前苏联为75%,前联邦德国为82%,匈牙利为74%,波兰为96%,中国约为90%。而交通事故与道路因素相关的一份统计资料数据,巴西为6%,前联邦德国为8%,爱尔兰为17%,美国为35.5%,日本为48%,原苏联为7.4%~l2.1%,而中国不到1%。国际驾驶员行为研究协会(IDBRA)早期进行的一项面对驾驶员的调查报告也列出了与官方机构公布材料大致相符的数据。
虽然发达国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发展中国家少,但是其事故数量、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均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依靠长期积累的道路交通伤害数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故致因因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不同技术手段能够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评估,其结论基本是一致的:即道路交通事故的90%是由于驾驶人的错误引起的;道路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减少错误的产生和减少错误发生后的损害程度;车辆的防护性能(被动安全性)可减少错误发生后的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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