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与安全不仅影响人们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还标志着国家的文明程度与社会发展进步水平,对生产经营企业及行业的经济效益、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在食品安全与卫生法制管理方面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体系。
一、食品卫生法规体系
1.概念及其构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文件。食品卫生的法律规范,是由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确定的,由国家强制保证的行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法律效力的层级,食品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由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层级的规范性文件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是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江泽民以第59号主席令向全国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食品卫生法》是我国食品卫生最基本的法规,不仅规定了我国食品卫生法的目的、任务和食品卫生工作的基本法律制度,而且全面规定了食品卫生工作的要求和措施、管理办法和标准,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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