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北政权尚未统一之际,袁世凯实际掌控的北方政权,对于管理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没有立即革新,蒙藏事务仍由前清理藩部管理,大政方针由具有临时政府性质的民国临时筹备处决定,对于东三省、蒙古、西藏,以及各边省,采取了“维持现状,并预备将来办法”的方针。清帝退位后,理藩部正、副大臣改称正、副首领。3月7日,袁世凯令荣勋兼任正首领。
袁世凯出任临时大总统后,在边疆民族问题上,认同孙中山提出的五族共和、国家领土统一的政治纲领,以及处理蒙藏等边疆民族问题基本的政治原则。3月25日,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了《劝谕蒙藏令》,表示政体改革,五大民族均归平等,要逐渐革除蒙藏疾苦,“并望各王公、呼图克图、喇嘛等,于中央大政及各该地方应兴应革事宜,各抒己见,随时报告,用图采择,务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权私权,均与内地平等,以期大同而享幸福”。④同月,袁世凯下令废除清朝管理蒙藏事务的理藩部。4月10日,任命张元奇为内务部次长,负责蒙藏事务。21日,袁通令全国,解释蒙藏事务归内务部的理由是,五族共和,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民国政府不设理藩部,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之故。同时说明“在地方制度未经划一规定以前,蒙、藏、回疆应办事宜,均各仍照向例办理。”④5月12日,在内务部设蒙藏事务处,下设4科,由前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任总办,吴燕绍任帮办。
1912年6月,北京政府临时参议院以“蒙藏地方一切例政,与各省迥异,且规划设治,事属创行,自应另设专局”为理由,提议设立直隶于国务总理的蒙藏事务局,拟订了官制草案。国务会议审议后,将原案及审议理由呈报大总统袁世凯。7月24日,袁世凯下令将蒙藏事务处改为蒙藏事务局,并公布官制,规定蒙藏事务局直隶国务总理,掌管蒙藏一切例政,规划蒙藏设治事宜,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秘书2人,参事4人,礼官4人,佥事12人,主事12人,译员4人。蒙藏事务局附设蒙藏研究会,负责调查研究蒙藏地方情况。②7月29日,任命姚锡光为蒙藏事务局副总裁并兼署总裁。③9月9日,改任贡桑诺尔布为总裁。28日,改任荣勋为副总裁。
1914年5月1日,袁世凯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中华民国约法》,推行个人独裁统治。5月4日,北京政府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地位与各部相同,根据《蒙藏院官制》和《蒙藏院办事规程》,管理蒙古和西藏地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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