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的金城属国和护羌校尉<br> 护羌校尉是两汉时期设置于金城属国境内主管羌人事务的重要军事职官。东汉时期,随着中原王朝势力重返河湟和西羌部落大规模内徙的双向运动,处理羌族事务上升为关乎国家兴衰治乱的头等大事,其历史活动也因此而引人注目,是西北历史上值得研究的课题。<br> 金城属国和护羌校尉的设置是秦汉以来中原王朝不断向西开拓疆域的必然结果。据史书记载,春秋时期秦穆公始“霸西戎”,后继秦君相沿奉为国策,西进不已。至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天下后,又使蒙恬将兵略地,西逐诸戎,筑长城以隔众羌,秦势力“西至临洮、羌中”①。临洮在今甘肃岷县,羌中泛指河湟洮岷流域羌人活动的地区。考古资料也表明秦时已在袍罕(今甘肃临夏市)筑城戍守了,与史料记载相吻合。秦政权与羌部落在羌中地区犬牙交错,东西为邻,双方必然发生一定的政治经济关系,《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又载:“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说明当时已形成管理边疆归附少数民族部落的简略制度,只是史载缺略,详情不得而知。西汉景帝时,羌族研种留何率种人求守陇西塞,“于是徙留何等于狄道(今临洮)、安故(今临洮南),至临洮、氐道(今西和县)、羌道县(今宕昌)”①。这是史书首次明确记载的西羌部落内徙接受汉边郡统治的事件,但仍然没有说明汉王朝是怎样安置这些内附部落的。汉制:“县主蛮夷日道”②。从陇西郡所属狄道、羌道等县名看,汉初对各族杂居的边郡似已实施了相宜的比较特殊的统治方式,但直到汉武帝时期,边郡的特殊体制才趋于明朗化、制度化。汉武帝在边郡保持县道双轨制的同时,又设置属国,安置新归顺的“蛮夷降者”。所谓属国,《史记正义》解释说:“各依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言属国也。”就是说内徙各族接受汉王朝统治而保留原有的部落组织和生产生活方式。关于属国的建制,《汉书·百官公卿表》称:“置都尉、丞、候、千人。”都尉,就是以后通称的属国都尉,是领护郡境内属国吏民的最高军政长官,其职责是佐太守以掌属国,同时也受中央典属国的领导,大体上说,属国都尉与郡太守相平行,分属两套不同的系统,这一特点越到后期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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