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创造艺术美
艺术可以创造艺术美,而且还可以通过创作主体的意识作用把现实中原本不美的或丑的事物转化为艺术美。艺术美是人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审美创造,它是人对现实审美认识的集中表现,是艺术家根据美的现实而创造出来的第二现实的美。
3.艺术是审美对象
艺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现实美的反映,也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它又是生产艺术作品、创造艺术美的;而艺术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它就成为一件物态化的社会文化财富,成为欣赏者即观众的审美对象。
(三)情感性——情感在艺术中的作用和地位
一切文学艺术都是情感的艺术。(图8)
所谓情感就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形式,它反映着人对外部世界的主观态度。也就是说,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和目的所做出一种心理反应形式。科学总是以理服人,艺术则要以情动人。情感因素是艺术形象具有感染力的主要原因。情感的真挚与强烈,可以增添作品的美感与感染人的力量。
情感不仅在艺术创作中,而且在艺术欣赏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正是这种审美情感,使人在欣赏艺术作品时能够完全迷恋,而感到非常兴奋满足、陶醉。
在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中,情感同形象联系在一起,也是同认识、理性联系在一起的。审美情感不是生活中的一般情感,不是纯心理或纯生理的反应,而是伴随着审美认识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其基础是审美认识。所以,在艺术活动中,情感与思想是交融在一起的。没有情感的艺术是说教,没有思想的艺术是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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