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韶华,男,1943年3月生于江西省安福县。196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1982年在黑龙江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为现代汉语。先在黑龙江省林业教育学院任现代汉语教师,后于1985年春调入黑龙江大学中文系,1987年晋升为副教授,担任研究生导师,1993年晋升为教授,同年起享受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语言学会理事,黑龙江省语言学会会长。他的研究方向主要是语法、语义及现代汉语规范问题。曾作为主要成员之一参与“八五”哲学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课题“当前我国语言文字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化对策的研究”的研究工作,现在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九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现代汉语语用频率与语义的关系”。从1981年以来在《光明日报》、《中国语文》、《语文建设》等报刊发表语言学论文四十余篇,先后四次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中性词语义偏移的原因及其对语言结构的影响》一文曾获二等奖。他从中性词语义偏移入手,长期而系统地研究民语言使用频率对语言产生的作用,将它称为“语用频率效应”。这种效应表现在语言形式方面地经济原则,表面在语言意义方面的积极原则。表面在语言规范方面是习性原则。这从一个领域丰富了汉语语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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