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观和方法论
余志鸿
一、语言是什么
我们把语言放在任何更高位置来考察都不为过。有了语言才有人类,也只有人类才有语言。所以希腊人把人定义为“会说话的动物”,希腊语把野蛮人称作barbarian,意为不会说话而只会巴巴叫唤的生物。我们把能够跟自己对话的视为同类,用区别于“我”的“你”或“他”这样的代词来称呼,我们把自己能够操作的对象称为“物”或“东西”。显然,语言不仅是人与非人的区别,也是本族人和外族人的界线,同时是“自我”与“客体”的区别。更值得注意的是,语言具有创世万物的符号功能,也就是说,人类创造了语言,又生活在自己创造的语言之中;人们借助语言来认知世界和解释世界,而且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领域,并指称着人们接触到的或可感知的全部客体事物。从生物学角度看,也许动物也有“语言”,如蜜蜂复杂的8字舞姿,向同类传递食物方向和距离的信息。但蜜蜂的这种语言完全是一种本能,是基因遗传的反射信号而已。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符号利用条件反射原理,教会猴子或狗做各种把戏表演给人类观赏。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学会了把戏的猴子或狗把自己的本事传授给小猴子、小狗!反之,人类通过语言这种后天学得的特定符号,不仅能够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传递给子孙后代,而且利用语言符号的产生和运用组织社会并不断改写着社会历史乃至人类自身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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