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初步审查及事务处理
第一章 绪言
第二章 专利的申请及受理
第三章 专利分类
第四章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五章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六章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七章 专利申主有的公布和公告
第八章 专利权的授予、期限和终止
第九章 专利申请案卷
第十章 期限和费用
第十一章 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的处理
第二部分 实质审查
第十二章 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第十三章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第十四章 新颖性
第十五章 创造性
第十六章 实用性
第十七章 发明的单一性和分案申请
第十八章 检索
第十九章 实质审查程序
第二十章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一章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三部分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
第二十二章 《专利合作条约》概述
第二十三章 国际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四章 受理局的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际检索
第二十六章 国际阶段权利要求书的修改
第二十七章 国际公布
第二十八章 国际初步审查
第二十九章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第三十章 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第三十一章 特殊的国家要求
第三十二章 国家阶段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第三十三章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
第四部分 复审和无效宣告
第三十四章 概述
第三十五章 复审请求的审查
第三十六章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第三十七章 关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八章 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断
第三十九章 无效宣告程序中实用新型审查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章 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第四十一章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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