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修订后的《保险学概论》与前一版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是在章节上有增有删。全书基本上保留了前一版的大部分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增删。新增加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经营环节和社会保险四章,删去了保险核保、保险理赔、保险防灾防损和保险企业财务四章。但增删的章节内容有交叉,删去的保险核保、保险理赔、保险防灾防损和保险企业财务的内容,实际上在这一版中的保险经营环节一章进行了集中阐述,内容还在,只不过有所简化。增加的保险经营环节一章其内容是从原书保险核保、保险理赔、保险防灾防损和保险企业财务四章中提炼出来的。
二是在内容上有所增加。有关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内容,前一版只是在相关的地方简单提及一下,而在这一版中则分别做了较为具体的阐述。在保险职能一章中,新增加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一节内容;在保险精算一章中,新增加了非寿险精算一节内容;在再保险一章中,新增加了再保险业务管理内容;在保险监管一章中,新增加了保险监管发展趋势和我国保险监管政策建议一节内容。除此之外,还对上一版原有章节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使其更加丰满。
三是最大限度地吸纳了近年来国内外有关保险的新理论、新做法。例如,对新一代寿险产品情况的介绍,对从市场行为监管转向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从静态监管转向静态与动态监管并重、分类监管等新的监管原则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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