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上市
对于大部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股份制公司来说,上市是一个理性选择。
(一)公司上市的利弊分析
上市能给公司带来很多益处。首先,企业可以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为其持续发展拓展稳定长期的融资渠道,形成良性的资金循环。其次,可以提高公司知名度,积聚无形资产。第三,可以支持企业以更快地速度成长,取得行业领先优势。第四,可以实现企业资产的证券化,增强资产流动性。第五,可以规范公司的运作和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上市后公司还可以利用股票期权计划来实现对管理层和员工的中长期激励。
当然,选择上市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上市公司负有向公众(包括竞争对手)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由此会带来一定的成本和商业机密的泄漏。其次,上市公司做重大经营决策需要履行特定程序,可能失去部分的经营灵活性。最后,公司为了上市以及上市以后都需要发生较高的成本。
(二)我国公司上市的条件与程序
依据2005年10月27日颁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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