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的发展
1.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目的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当中,学习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创造性发展应用的一种义务性长期储金制度。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基金,其外在表现形式是由住房公积金内在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把低工资时单位用于住房实物分配的工资,以货币形式分配给职工,从而达到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的目的。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蓄,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个人按月缴交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亦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简单地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个人储蓄,但又不同于一般个人储蓄,其特点是:(1)义务性: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按月从本人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参加储蓄。(2)补贴性: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按月按房改方案规定的相应比例,从单位房改资金中提供给职工个人一部分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体现了国家从直接投资逐步转为对个人的补贴,并向个人的住宅销售方向发展。(3)政策性:住房公积金的存取和使用均受到有关房改政策、规定的制约。(4)三级账户管理,住房公积金存款要记入单位名下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存款账户。推行住房公积金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职工个人长期义务性的储蓄积累,达到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需求的目的。
2.住房公积金制度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
十多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建立,规模不断扩大,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一部分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不少城镇居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住房,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经过十几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目前全国先后已有6329.7万职工参加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并成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者。回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建立、全面推行、巩固发展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探索建立阶段(1991年至1994年)
1991年5月,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我国在福利住房制度向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完善城镇住房制度的重大突破,标志着一个由国家支持、单位资助、依靠职工群众自己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的市场化机制开始形成。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住房公积金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帮助广大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调动、扩大住房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2年起,北京、天津、南京、武汉等城市相继建立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建立初期,各个城市普遍面临住房资金短缺的问题,住房供给严重不足,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以发放住房建设贷款为主,特别是单位建房贷款、安居工程贷款、危房改造贷款、住房解困贷款等,大大缓解了住房供给短缺的矛盾,改善了职工群众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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