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复习笔记
1.财政思想
(1)政府有机论
①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社会被看作是一个自然的有机体,每一个人都是这个有机体中的一部分,而政府可看作是该有机体的心脏。个人只有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才有意义,个人利益要服从于整体利益。因此,社会凌驾于个人之上。
②社会目标的确定与选择:社会目标由国家确定,并引导社会去实现,但是关于目标的选择却看法不一。有机论的倡导者通常认为,社会有机论者追求的某些目标是自然的,例如追求对某些地理区域的主权。
(2)政府机械论
①社会、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政府不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相反,它是个人为了更好地实现其个人目标而人为创立的东西,即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②人民的利益:保护个人免遭暴力侵害,并保护社会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力与侵犯;建立和维护某些公共工程与公共机构。
③增进人民利益的方式:传统机械论内部对政府应当如何实现人民的利益,政府职能与规模大小存在分歧。
a.“自由主义者”信奉的是职能非常有限的政府,反对政府有更多的经济作用。自由主义者非常怀疑政府改善社会福利的能力。
b.“社会民主主义者”则认为,为了个人的利益,政府应进行大量的干预。这些干预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如颁布劳动场所的安全保障规定,制定在住房供给中禁止种族和性别歧视的法律,以及组织对穷人的福利补助等。
(3)本书的观点
英美的经济思想是沿着个人主义的路线发展的。个人及其需要是主流经济学中的主要焦点,本书中也反映了这样的观点。然而,在个人主义的传统中,关于政府应该有多大的积极作用,还有很多的争论。因此,机械论观点本身并没有揭示应当采取哪种特定的经济干预方式。
同时,经济政策并不仅仅以经济分析为依据。政府进行(或不进行)某项活动的合理性,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伦理和政治上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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