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种类繁多,其用途、性质、格式等因业务需要而具有多样性。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1.原始凭证的分类
(1)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企业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载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实际情况的原始凭证,如供货单位提供的发票、职工出差取得的车船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企业内部经办经济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出库单、收料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2)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如借款单、银行结算单、领料单、收据、发票等。
2)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并随时可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如限额领料单等。
3)汇总凭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
(3)原始凭证按格式的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是指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账结算单等。
2)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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